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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7 03:09    点击次数:171

浑南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2025年春季转学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浑南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浑南区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5日9:00——2月19日16:30

二、转学办理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报名后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将于2月21日—23日通知现场审证地点与时间)

三、转学办理流程

2.进入转学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按附件所需材料上传)

3.核对信息之后,点击“提交”。每部手机只能填写一次,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4.网上提交成功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由接收学校通知核查原件的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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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须知

1.转学无固定学区,由于主城区部分学校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同区内学校之间不能办理转学

3.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无房证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4.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网上报名及核查原件所需材料

(一)浑南区内有住房(已取得房证)

1.房产证

2.契税发票

3.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4.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注: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房产份额需超过50%以上。

(二)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购房合同)

1.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

3.入住通知

4.契税发票

5.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6.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三)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拆迁协议)

1.拆迁协议

2.回迁安置公证书

3.入住通知单

4.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5.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四)浑南区内无房产只有户口

1.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2.无房证明(父母双方)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五)来沈务工子女

1.居住证或领取凭证(父母双方)

2.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3.结婚证/离婚证(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沈北新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沈北新区学校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沈北新区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方式:网上办理转学登记+现场验证

1.网上转学登记时间:2025年2月17日08:00—2025年2月21日24:00(注:手机扫对应报名登记二维码填报信息)

2.现场验证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注:手机扫码预约 现场验证)

3.现场验证地点:新城子街第二小学北校区(沈北新区青州路12号)

二、网上办理转学登记填报流程

1.转学类别:一是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期房不可用);二是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子女。

2.选择不同类别对应的二维码,扫描进入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此登记码为第三方平台,请仅使用其登记功能,勿点入广告等内容。

3.核对信息后,点击“提交”。(注意:每个学生只能报一次,提交后不能修改,重复报名的系统自动查重,视为报名无效)

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

【期房不可用】

登记报名二维码:

无房无户外省市

来沈北务工子女,

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子女

登记报名二维码:

三、审核与接收办理

1.平台对学生信息和转学资格进行线上初审,结果由微信小程序自动通知申请人。

2.通过平台初审及现场验证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将于3月6日前电话方式通知家长到学校进行复审,请家长务必保证电话填报正确及电话畅通。

四、转学办理须知

1.毕业年级(六年、九年级)下学期不转学。

2.转学无学区概念,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

4.道义、正良地区小学四、五年级没有学位,相对就近安置在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年级视学位情况而定。

5.在道义、正良、虎石台、辉山地区居住的无房无户的外省市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蒲河满族学校、蒲松路小学。

6.只有沈北户口无沈北实际居住房产的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实行区域内统筹。

7.强调说明: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小学因大校额不转学。朝阳一沈北分校和朝阳一沈北蒲新分校(一至三年级)、南京一校沈北分校(一至三年级)、沈阳七中沈北分校要求“房户合一”,即孩子和父母(双方)的户口在一起,且与房产地址一致。

8.同街道的学校之间不转学;道义、正良街道学校之间不转学。

9.沈北新区所有民办学校之间不转学,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不转学。

10.初二年级学生转入,中考时不享受省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名额。

11.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五、现场验证预约

请按以下两步骤完成预约(缺一不可)

1、扫描下方预约码进行预约,请于2月24日12:00前完成预约。此预约码为第三方平台,请仅使用其预约功能,勿点入广告等内容。

(注意:每名学生只能预约一次,重复预约的系统自动查重,视为预约无效。确有需要修改预约时间的请在预约有效期内进行申请修改或取消。)

2、现场出示预约时间,请有序排队参加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材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请务必认真阅读)

附件一:现场验证材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相应类别下的顺序排序提供给现场工作人员。请家长提前下载并注册“辽事通”APP)

(一)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已取得房产证: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房产证(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现场核验时提供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5.学生出生证明。

(二)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期房不可用):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页,预售合同复印7、8、9、12、13页)、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入住通知单。(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现场核验时提供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5.学生出生证明。

(三)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认购书、安置协议、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要求学生户口必须在房主户上,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四)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户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与父、母同户。如果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2.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也可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学生出生证明。

4.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五)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含租住沈北新区廉租房、公租房住户):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学生出生证明。

4.租房协议。

5.如果是廉租房、公租房的住户还需提供“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包含社区、街道、区、市住房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盖章审批手续。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复印件。

附件二:关于对“辽事通”APP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

于洪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公布2025年春季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

转学办理时间的公告

于洪区教育局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工作将于2025年2月末启动,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小学:2025年2月24日起,于洪区教育局四楼415室现场办理。

初中:2025年2月27日至3月31日,于洪区教育局四楼417室现场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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